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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关于选拔科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6:58     来源:


我处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审计处范围内选拔科级干部一名。按照《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拔岗位

本次选拔岗位为科级干部职务。

二、任职资格

选拔对象除应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大局观念、能够从全局角度来考虑和解决问题。

(二)岗位条件

1.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善于学习,能认真贯彻上级、学校以及本部门的决策和决定,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2.有相关的专业素质和审计岗位经历,熟悉会计、审计、工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工作情况,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理论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知识。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善于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细致,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能够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本次选任资格条件中涉及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

三、选拔程序

1.公布方案。在审计处范围内公布选拔工作方案。

2.组织报名。申报者填写申报表(表样附后),于2021年11月28日17时前交审计处(联系人:杨琰,电话:87655818),逾期不再受理。

3.民主推荐。审计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审计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就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征求党委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意见。

5.讨论决定。经机关党委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6.任前公示。在审计处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

7.备案及任职。公示无异议的,审计处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发布任职文件。

8.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审计处党组织负责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

附件:审计处科级岗位申报表

                            审计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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