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河北经贸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冀经贸审〔2021〕2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0日,对原信息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振等6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名单
序号 |
被审计领导人员 |
被审计单位及职务 |
任职期间 |
1 |
张 振 |
信息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
2021.03.26-2024.02.18 |
2 |
孙立威 |
资产管理处处长 |
2021.03.04-2024.02.18 |
3 |
刘东英 |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 |
2017.05.17-2024.02.18 |
4 |
王 琦 |
教务处处长 |
2020.06.22-2024.12.09 |
5 |
曹一伟 |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
2021.03.04-2024.11.05 |
6 |
邢明军 |
党委办公室主任 |
2022.07.20-2024.10.08 |
二、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重大财经政策情况;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3.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制订、执行和效果情况;
4.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5.本单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6.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7.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8.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
9.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10.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11.对以往审计、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地点:第一办公楼229室
审计组电话:87655818
电子邮箱:jmdxsjc@126.com
审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