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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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起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所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包括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

三、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包括基建及修缮工程跟踪审计、预结算审计及工程管理专项审计。

四、负责校内各二级单位使用预算资金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研项目审计工作。

六、负责校内各二级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七、负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八、负责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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