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河北经贸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冀经贸审〔2021〕2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法学院原党委书记王继伟等3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
被审计 人员 |
被审计单位 及职务 |
任职期间 |
1 |
王继伟 |
法学院党委书记 |
2021.05.04-2024.02.18 |
2 |
付春方 |
原综合档案室主任 |
2021.03.26-2024.02.18 |
3 |
韩瑞军 |
研究生学院 党支部书记 |
2022.08.22-2024.02.18 |
注:以上按姓氏笔画排序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地点:第一办公楼240室
审计组电话:87655806
电子邮箱:jmdxsjc@126.com
审计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