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文件
冀经贸党〔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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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审委[2019]4号)、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冀教工委[2019]18号)精神,为加强学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保障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2020年4月10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其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审计委员会是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直接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二)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校党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审计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负责学校审计领域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一)贯彻落实关于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实现学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保障,促进审计监督在学校监督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推动和完善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
(四)审议学校审计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结果运用。
(五)研究部署和审议学校审计整改有关事项。
(六)审议重要项目审计报告,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七)审议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